零点看书>言情总裁>隋唐:开局杀隋文帝祭天>第一百四十五章 枪神战金刀

程咬金给自个取了一个三十六品混世大将军,回到阵前之后,傻小子罗士信对程咬金说你这名字起的挺好,你帮我取一个呗?

傻小子罗士信,这小子是个傻子,他哪里能够听的出好坏。他之所以觉得程咬金这三十六品混世大将军好听,就是因为程咬金这名号挺长。在傻小子罗士信这里,长就代表好听。

程咬金大字不认识一箩筐,他为何能够想到三十六品混世大将军这个名号呢?程咬金在小耙村的时候,别人都说他是一个混世魔王。在加上程咬金学的是天罡三十六斧。程咬金给这两个合在了一起,所以就叫三十六品混世大将军。

程咬金眼珠子转了半天,也没想出一个好名来。程咬金这厮没文化,他能起个什么好名字出来。

“你想要个什么样的名号?”程咬金朝着罗士信问道。

罗士信这是一个傻子,他哪里能够知道自己想要个啥名号。罗士信歪着脑袋想了半天,这才说道:“你打不过俺,俺比你厉害,俺得要个比你还大的。”

罗士信虽然是个傻小子,但是这话说的实在,他确实是比程咬金厉害,而且厉害的不是一星半点。在罗士信认为,他比程咬金厉害,那官职也得比程咬金大。

“嗯,你比我厉害,那给你七十二品行不行。”程咬金点头问道。

罗士信这小子虽然傻,但是确实是比自己厉害,这点让程咬金也无法反驳,只能点头称是。

“七十二品,七十二比三**,那七十二品行。”罗士信傻乎乎的说道。

“我是混世大将军,咱俩是兄弟,给你起个什么好呢。既然咱俩是兄弟,那你也得是混字辈的。”程咬金自言自语的嘀咕道。

就在这个时候,程咬金一拍大腿说道:“有了,你叫七十二品混蛋大将军。”

这山上的笋那可都让程咬金给夺完了,他夺笋啊他。七十二品混蛋大将军,也就程咬金的脑瓜子能想的出来。

要说也是程咬金词穷了,他想了半天,既然罗士信是他兄弟也得是混字辈的。想了半天,就想出了混蛋这一个词。

“噗嗤。”

“噗嗤。”一听这话,顿时,旁边的人都乐了。

众人心想,程大哥你可真乐观。前面险些被人砍了脑袋,要了命,这会给没事人一样,在这里逗傻子玩。

程咬金就是这样的大心眼子,什么事情都不当一会事。遇到顺心的事也好,不顺心的事也好,他都不在意,转脸就忘。程咬金后来能够被称之为福将,多半也和自己这个脾气有关。

行军打仗,最讲究的就是士气。若是旁人打了败仗之后,肯定要灰心沮丧一段时间,这一旦灰心沮丧在打那肯定还是败仗。程咬金这扭头就忘的性子,能够让他时刻保持着一个高昂的士气。

老杨林“嘿嘿”的在哪里乐了半天,乐了半天之后,杨林对罗士信说道:“傻小子,他逗你呢,这七十二品混蛋大将军不是一个好话。”

“老头,你说谁傻呢,你信不信我锤你。”罗士信举着砂锅大小的拳头说道。

这七十二品混蛋大将军是好话还是坏话罗士信听不明白,但是杨林说他傻他可是听出来了。

“七十二品混蛋大将军,我要当七十二品混蛋大将军。”罗士信嚷嚷道。

杨林心想,这小子是真傻,你不让他当这个混蛋将军,他还给你急眼。

另外一边,姜松已经和渊盖太祚交起手来。姜松这是当世使枪的祖宗,如今全天下使枪的人中都未必能够找到一个比姜松厉害的。而且姜松的枪厉害的并不是速度和力量,姜松的枪法厉害在技巧。

姜松手中的绿沉枪一抖,渊盖太祚眼前都是枪花。能不能抖出枪花,这就是考验是不是使枪高手的标准。能够抖出一朵枪花的这已经算是高手了,据说双枪将定彦兵,一杆枪能够抖出六朵枪花,两杆枪一共能够抖出十二朵枪花。

但是,姜松这可就厉害了,他这一抖之间,足足的抖出了十八朵枪花。整整一十八朵枪花变化无穷,难分真假。

这十八朵枪花催人命,强大的劲风铺面而来,渊盖太祚一时间也分辨不出那朵枪花是真是假。

姜松是厉害不假,渊盖太祚这是高句丽的第一高手,高句丽虽然是蛮夷小国,但是这个渊盖太祚的武艺可是真不赖。

姜松的这一十八朵枪花朝着渊盖太祚袭来,渊盖太祚迅速的将手中的两柄长刀插会背后。反手又拔出立刻一柄形似盾牌的长刀,挡在了自个的身前。

渊盖太祚背后足足背着五口金刀,他的这五口金刀长短不一,形状也是各不相同。不用的刀用来对付不同的敌人,在不同的环境之下用不同的刀。

对付宇文成都的时候,在渊盖太祚看来,宇文成都不过如此,所以用了最常规的双刀。但是,到了姜松这里。姜松手中的枪花一抖,渊盖太祚明白。这是一个技巧性的武将,论技巧自己不如姜松,那么就得用大巧不工的法子来破敌。因此渊盖太祚这才将自己这口笨刀拔了出来,想要以笨破巧。

姜松和渊盖太祚交手,秦琼,单雄信,王君可等人在讨论着,大家议论纷纷的说着姜松的这些枪花那些是虚的,那些是实的。

“黄雀哥,这些花都是真的。”这个时候罗士信傻乎乎的声音响起。

前面咱们说了,罗士信的眼睛和别人不一样,他的眼睛能够夜辨蚊牤。晚上眼神好,这白天自然眼神更好了。

“什么都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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