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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迎头痛击(下)

吐蕃万夫长帕卓身材高大,骑着高头大马,身着明光铠,腰悬弯刀,背负硬弓劲矢,威风凛凛。

“哈哈!”帕卓仰首向天,大声欢笑,极是舒畅,手指着前方,冲吐蕃兵士打气,道:“大吐蕃的勇士们:你们知晓前方是什么吗?”

“唐人的家园!”吐蕃兵士脸上泛着红光,打量着美丽的田园,眼里射出火苗,贪婪全写在了脸上。

“不对!”帕卓猛摇头,大声否决。

这是唐朝百姓的家园,谁都知晓的事,怎么又不对了?吐蕃兵士一脸的疑惑。

“这是大吐蕃勇士的仓廪!”帕卓为吐蕃兵士解释,道:“你们见过任由大吐蕃勇士出入的家园么?过去没有!眼下没有!将来也不会有!”

这话很能激励军心,吐蕃兵士的贪婪给他几句话激到最为浓烈的程度,个个眼里射出炽烈的光芒,足以把空气点燃。

“我命令你们,这就去烧光!杀光!抢光!”帕卓说到此处,略一停顿,声调陡然转高,道:“还要歼光!”

烧光、杀光、抢光,一直是吐蕃兵士的信念,他们每次进犯河湟之地,哪次不是如同蝗虫过境,所过之处只剩下废墟。

这已经够让吐蕃兵士兴奋的了,一句“歼光”更是把吐蕃兵士的贪念激励到极限,吐蕃兵士眼里闪烁着野兽般的光芒,恨不得立即完成这一任务。

“不歼光,休要说是大吐蕃的勇士!”帕卓右手一挥,一拍马背,率先冲了出去。

“烧光!杀光!抢光!歼光!”

这四件事是吐蕃兵士的最爱,他们每次进入河湟之地不就是如此做的么?吐蕃兵士吼叫着,骑着战马,好象蝗虫发现庄稼似的,扑了上去。

“隆隆!”

蹄声若雷,马蹄踏处,溅起大片大片的烟尘,吐蕃军队宛若怒龙,朝百姓的家园扑去。

吐蕃大军驰骋惊动了百姓,百姓惊呼喊叫,四处逃蹿,宛若无头苍蝇似的,吐蕃兵士看在眼里,更加笃定,这一次,他们一定会收获极丰,眼里精光暴射,仿佛吃不完的佳肴,喝不完的美酒,穿不完的绫罗绸段已经到手了似的。

“隆隆!”

然而,就在吐蕃兵士做着美梦之际,只听一阵惊天动地的蹄声响起,一条烟尘组成的怒龙自前方出现,对着吐蕃军队扑来。

这支唐军盔明甲亮,人如龙,马如虎,威风凛凛,气势惊天。

“唐”字旗猎猎作响,舒展如画。

“大唐之军来了!”

“大唐之军来了!”

正在逃跑的百姓乍见唐军到来,欢呼雀跃,更有人激动得呜呜的哭了。

对于百姓来说,唐军就是他们的主心骨,只要唐军到来,他们就有救了,谁叫唐军能征善战,立下赫赫武功,在百姓心目中的地位极高。

当先一员大将,身材高大,勇猛似虎,身着明光铠,手中马槊在曰光下闪闪发光,极是骇人。

不是别人,正是以勇猛著称的李晟。

帕卓手一挥,驰骋中的吐蕃军队立即停了下来。这些都是吐蕃的精锐,训练得不错,说停就停,整齐划一。

李晟眼里掠过一抹欣赏之色,手中马槊朝帕卓一指,道:“来将通名。本将槊下不死无名之辈!”

“我是吐蕃的猛将帕卓。你又是何人,报上你的名来好受死。”帕卓头一昂,胸一挺,极是自得的道。

“帕卓?”李晟眉头一拧,宛若出鞘的利剑,不屑的道:“区区一个万夫长,也敢在本将面前逞威?我就是杀你们吐蕃狗如同宰鸡的李晟!”

“李晟?”帕卓神色一凛,有些惊惧。

李晟在西北是大名鼎鼎,多次与吐蕃大战,杀得吐蕃尸积如山,血流成河。最让人印象深刻的一战是在天宝元年,他随王忠嗣西征,斩杀的吐蕃和大食人很多,少说也是上百。

自此以后,李晟在吐蕃人的嘴里就成了杀神的代名词,乍闻遇到李晟,帕卓大是惊惧。

转念一想,这太自堕威风了,帕卓的头颅又昂了起来,道:“李晟,你要猖狂。你不过区区千把人,我有六千人,我不信打不过你。”

李晟带来的唐军并不多,只有一千人,而帕卓却有六千人,这是六比一的兵力对比,很大的兵力优势,帕卓的信心有些爆棚。

“哈哈!”李晟仰首向天,大笑起来,笑声中充满讥嘲,道:“帕卓,你好没见识。对于大唐的勇士来说,莫说区区六千吐蕃狗,就是再多十倍,我照样杀得你丢盔弃甲。”

“狂妄!”帕卓脸色一沉,喝斥道。

“卫国公以区区三千勇士就敢冲到突厥可汗的老巢中,把突厥一锅端了!大帅以三百勇士,就敢冲到你们赞普的老巢中,打得你们吐蕃哭爹喊娘,要不是墀德祖赞逃得快,都成了大唐的俘虏……”李晟嘴都快裂到耳根了,极是不屑。

李靖率领三千勇士夜袭阴山,端了颉利可汗的老巢,最终灭了突厥,这是大唐盛事,天下知闻,帕卓乍闻之下,脸色很不好看。

更让他不爽的是,李晟竟然当着他的面揭墀德祖赞的短。

王忠嗣十八岁那年,力排众议,在得不到众将的支持下,亲率三百勇士,冲进吐蕃赞普的老巢,杀得吐蕃血流成河,尸积如山,赞普仓皇而逃。

那个逃掉的赞普就是眼下如今的吐蕃赞普,墀德祖赞。

这一战,天下知闻,李晟当着帕卓的面揭墀德祖赞的短,帕卓恼恨无已,又无言以答,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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