报纸头条上赫然写着‘叶大小姐悔不当初,欲重修旧好’的大标题,并配了一张她昨天从陆钧礼家走出来的照片。照片不算很清楚,角度找得也不好,可以看出拍照者当时拍摄得很匆忙。

八成是这个记者偶然路过的时候,发现了她,就随手一拍。

叶曼琳很想知道文章的作者到底写了什么内容,以致于惊动了他的父亲,就一字一句仔细地看了下来。

文章前半部分叙事,从半年前叶曼琳和陆钧礼退婚的那件事提起,讲了叶家的背景和退婚的起因,然后就是退婚,她被叶父赶出家门,最终落魄住在平民小巷,过上了买块豆腐都要讨价还价的窘迫生活。

文章后半部分则是作者对此事的看法。大概表达的意思就是:像陆钧礼那样优秀的男人,身边注定不会只有一个女人,身为他的妻子理应做法聪明些,贤惠、宽容、有度量。

笔者叹叶曼琳太自以为是,心胸狭隘,没有长远眼观,才会愚蠢地选择和陆钧礼那样优秀的男人退婚。更愚蠢的是,她一个女人竟选择了做侦缉警察这类工作。

虽然她混出了名堂,成了全城人人皆知的破案神手,但她依旧是个失败的女人,因为她将来很难有好的婚姻。被退婚的女人,特别是被陆三少弃之如敝屣的女人,根本没人敢接手。

叶曼琳看完之后,目光上移,再确认一遍报纸的名字,《大江日报》。乍看这名字挺正经的,可仔细想想目前正规的报纸里好像没有这家。翻了翻报纸后面的版面,都是有关于各种社会名流的花边新闻,什么阮玲玉是千年狐狸精化身的这种东西都能写出来。

“你家老爷最近生意不忙?闲得看这东西?”叶曼琳冷嘲一句,把报纸丢回去,要关门。

“曼琳——”

沈氏穿着一身藏蓝刺绣的高级旗袍,步履端庄地从汽车上下来,轻柔地喊她。

“你父亲让你回去,你就该听话。”

叶曼琳没想到沈氏也来了,当没看见一般,还要关门。

“就怕只让下人来,请不动你。”沈氏再念叨一句,用帕子轻轻掩住口鼻,眼珠子不时地往院里瞟,打量环境,“你就住这?难为你一个千金大小姐,住这样的地方。”

“不难为,只要是没你的地方,狗窝我也能住下。”叶曼琳爽快道。。

“你——”

这话什么意思,她连狗还不如了!

沈氏气得心里一堵,转即面上还是露笑。

“你这孩子,又说胡话。你这样让沈姨看着多心疼呢。好孩子,听沈姨的话,跟我回去见你父亲,好好道歉。”

“道什么歉?”

“你父亲看见报纸上的文章了。”

沈氏非常无奈的叹口气,脸上硬挤出挤出几缕忧愁出来。

“你这孩子,你知不知道要不是因为你,你妹妹的婚事早就……当初是你自己性子倔,我们怎么劝都不听,坚持要要跟背景那么强大的陆家退婚,给人家生生地打一顿脸。现在你又后悔闹这一出,上赶着跑去巴结人家,是不是更没脸了?咱们叶家虽然不如陆家,可也是要脸的人家,你叫你父亲和我,还有整个叶家以后在外人面前把脸往哪儿搁?”

叶曼琳的目光随即就落在沈氏的脸上,“这脸不是就在原来的地方么,等你们脸掉的时候再来找也不迟。”

“你你你——”

“曼琳,我到底哪里做错了,得罪了你了,你要用这样的口气对我说话?”沈氏委屈地红了眼。

或许是因为离开叶家时间长了,以前叶曼琳见沈氏装的时候,还能忍,现在真的是多一秒钟都觉得烦。

“我口气不对了么,好,既然你觉得我现在这样正常说话的口气不好,那我就没办法了,只能闭嘴不跟你说,省得你赖上。”叶曼琳说完,转头对胡春道,“听到了吧,是她不想听我说话。”

叶曼琳说完,就把门关上。

“唉,你——”沈氏气得跺脚,对胡春解释她没有让叶曼琳不讲话的意思。

胡春无语地看着沈氏,真不明白她这次非要跟着来的目的是什么,无理取闹么。不管怎么样,经过他会如实报告给老爷。

……

刘嫂把门打开,偷偷地看着上汽车的沈氏,一脸惊呆。

刘嫂赶紧让丈夫王大山去买一份《大江日报》,找了会识字的朋友帮忙读,听完之后,吃惊恍然,又有所悟。

“啧啧,这女人怎么没有被蠢死啊!仗着漂亮自以为是,和陆家厉害人家订婚的时候不珍惜,现在后悔有用么!丢脸了吧!这种矫情的女人就是活该!”

王大山还记恨叶曼琳欺负自己老婆的事儿,所以故意把话往狠了说。本以为会这样会得到刘嫂的夸奖,却没想到刘嫂转头就给他脑袋一记打。

“事情根本就不是报纸写得那样。”刘嫂指着照片背景里的汽车,“那天来巷口找叶小姐的男人,开的就是这种车。他还说他姓陆,我猜他八成就是陆三少了。该死的,陆三少的前未婚就住在我们家旁边,这么大的事我们之前竟没注意!”

王大山愣愣地看着自己的老婆,“难道说其实是陆三少对叶小姐旧情未了?”

“我看是这样,要不他以那样身份的男人,怎么会肯屈尊来我们这种穷酸地方傻傻地苦等。叶小姐性格是有那么点难相处,可脸蛋是真漂亮呀。”

王大山连连点头,“不光脸蛋,身材更绝!”

刘嫂横一眼王大山,又在他头上打一记。<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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